2020年5月8日,三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鲁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企业于2020年5月9日在三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了关于拟建项目的第一次公告。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25日在三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anfengchem.com/)发布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与此同时,分别于2020年9月15日和2020年9月17日在报纸《淄博日报》进行两次登报公示;并在项目区周边村庄进行张贴公告公示,公示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再次通过公司官方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和公众参与说明。